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方雨龙)“非常感谢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的形式让我们表达诉求,给了我们说话的机会,我对案件细节还存在很多不解,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释。”11月26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的公开听证室内,76岁的申诉人熊某某努力控制情绪表达着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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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听证现场。通讯员供图 “老人家别激动,有话慢慢说,有理慢慢讲!我们今天就是专门为您召开的听证会,公平公正公开的为您解答所有疑问,弄清楚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主持此次听证会的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红锐耐心的对申诉人介绍着今天听证会的主题。 这是一次只为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的听证会。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不仅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还邀请了公安机关案件承办民警、法医以及申诉人亲属共同参与。 2020年4月19日18时,申诉人熊某某之子与同学相约农庄吃饭,期间饮用一瓶125毫升白酒和一瓶啤酒,之后离开却一直未归家,其同学遂和其母一起寻找并报警,并于21日上午在农庄附近的水塘打捞到熊某某之子。经公安机关展开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初步检验等工作后,没有证据证明系刑事案件,其中检测到熊某某之子体内的乙醇含量为258mg/100mg。对结果存疑的熊某某,申请公安机关对不予立案的决定进行复议、复核,公安机关维持了原决定。同年12月11日,熊某某向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监督。 “建议您老同意进行法医鉴定,从法医和科学的角度找到真正的原因。”东宝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任王少波在接待申诉人熊某某时,耐心听完事情原委,提出了建议。 2021年7月20日,经法医鉴定,熊某某之子血液乙醇含量为384mg/100mg,未检出常见毒物成分,符合在乙醇中毒的基础上,溺水死亡。 “为什么两次检测的酒精含量不一样?检测结果是否有问题?”“现场勘验过程中没有找到我儿的眼镜和背包,是不是存在物证缺失?如何判定为失足落水?”...... 面对鉴定结果,申诉人仍心存疑惑。 “这不仅是一个申诉案件,更是一位老人的沉重心事,希望负责今天答疑解惑的检察官、民警和法医能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耐心详细的解答各种提问。”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后,主持人罗红锐说道。 “老人家,第二次酒精含量比初检要高的原因是这样的......” 听证过程中,办案民警和法医代表从法律、医学、科学等角度逐个解答了熊某某对于案件中觉得不合理的地方。 “老人家,他们讲明白没有?”因为申诉人年龄较大,主持人耐心询问是否能听得明白,并及时让申诉人亲属小郭进行二次阐述,直至申诉人听懂为止。 “除了合情合理的答疑解惑,人性化人情化是我们对这次听证会最为直观的感受,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人民监督员罗婷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将心比心,我们在接访中都能理解申诉人的心情。一次的答疑解惑不能打消申诉人的顾虑,那我们就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直到满意为止。”罗红锐表示,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申诉和提出意见的权利,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阳光司法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前往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