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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市民举报“车窗抛物”有奖 查实一条最高奖励50元现金

本报讯(通讯员 刘坚 李建新 陈道银 全媒体记者 张嫚)车窗抛物既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也是极不文明的行为。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聚焦“十小”不文明行为整治,即日起至10月,市城管执法委联合公安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有奖邀请市民举报“车窗抛物”。

专项整治行动内容为: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坐人员向车窗外抛撒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影响环境卫生和道路运行安全的行为。参与方式: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襄阳城管”里的“随手拍”栏目举报“车窗抛物”行为,由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统一受理。

市民对“车窗抛物”行为有效举报应包括违法时间、地点、背景参照物及车辆号牌等信息,经市城管执法委和市交警支队核实后,对为执法办案提供真实有效线索的市民给予奖励。有连续完整反映违法行为全过程视频(行车记录仪记录或“随手拍”等)的奖励50元,无视频有照片的奖励20元。

对于“车窗抛物”举报线索,城管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调取相关监控并锁定证据,倒查违法行为当事人,并依法依规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门可对“车窗抛物”的行为人处以5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部门可对“车窗抛物”的行为人处以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被固定证据的“车窗抛物”的行为人,抛撒一次将面临最高200元的罚款。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实行抄告制度,将每月公职人员“车窗抛物”查处数据及时报送至市创文办及违法人员所属单位,督促公职人员争当文明出行的表率。

市城管执法委实施一事一奖,同一事项有两人以上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同时,每季度评选10名“城市管理热心市民”,进行公开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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