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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监管部门:清理整顿,清退多收电费 商户遭遇转供电不合理加价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帮助商业主体“减压”,国家出台了多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从原来的每度0.87元降至每度0.6907元。近日,襄州区紫荆花园小区的不少商户反映,物业公司以每度1.12元的价格向他们收取电费,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额度。接到投诉后,记者随即进行实地走访。 


  “你看,这是12月17日刚在物业公司买的电,给了500元钱,开了两张收费单。”在紫荆花园小区商铺开理发店的张伟,拿着票据向记者表达疑惑。 


  一张收费单上写着设施维护费192元,另一张收费单上写着308元购电448度。“我问物业了,设施维护费是什么,物业公司也说得含糊不清。”张伟说,物业费每年一交,1平方米2元,实在不知道设施维护费是什么。 


  不仅是张伟,在旁边开百货商店的张波也觉得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今年8月以来,500元钱能买448度电,折合一度电1.12元,去年一度电的价格是1.24元,都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为什么物业公司收取电费高于国家标准?相关业内人士指出,因为物业公司采取的是转供电,电损大,物业公司将损耗转嫁到用户身上了。为什么用电商户不能“一户一表”?该工作人员表示,很多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都是租赁的,往往没有产权,不能申报安装。 


  收到商户投诉后,襄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展开了调查。“物业公司收取电费确实有不规范的地方,我们已经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襄州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林辉表示,电费必须按照每度0.6907元收取,是国家制定的目录电价。 


  对于正常电损,按《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供水、供电专业经营单位未抄表到户的物业管理区域,水电总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可纳入物业收费范围,供电损耗计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表计量数的7%”执行。“若在基础电价上收取7%的电损。折算下来,每度应该是0.739元,物业公司以每度1.12元,甚至是每度1.24元向商户多收取电费属违规行为,多收的电费必须清退。”林辉说。 (据《襄阳晚报》)


 来源:孝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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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河边的小兔子    时间: 2019-12-27 04:02    [打印本页] 楚网 (http://chu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