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金熊)12月20日,笔者从荆门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获悉,该支队近期对荆门城区经营性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迅速处理了一起机动车违规占用无障碍停车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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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巡查现场。通讯员供图 12月16日,在荆门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审之际,该支队按照工作部署,对备案经营性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在巡查漳河新区某大型商业中心停车场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鄂H82xxx的丰田越野车停车不规范,不仅未停车入位,而且还占压了相邻的无障碍停车位一角,如不及时处理,将会对荆门市文明城市复审工作产生消极影响。 由于司机不在现场,车上也未留联系方式,为迅速处理这一问题,该支队工作人员立即协调停车场现场管理负责人,以商场广播方式寻找车主。同时,迅速通报到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请其联系车主挪车。 五分钟后,该车司机赶到现场,对自身停车不规范、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的行为表示道歉,并迅速将车辆挪出被占用的无障碍停车位,并规范停车入位。执法管理人员还向其宣传了无障碍停车位的主要用途和有关政策法规。该车主表示,将引以为戒,在以后的车辆驾驶和停车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决做到规范停车,不占用无障碍停车位。 在此,城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司机,无障碍停车位是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的专用停车位,根据《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机动车非法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多为残障人士着想,积极主动为他们提供出行便利,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前往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