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zymebkcf5p336.png
黎智英刑恐记者案今日裁决
乱港分子、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017年涉嫌在维多利亚公园内恐吓东方报业集团男记者,在并没有受到挑衅的情况下,扬言“我实搵人搞×你”(我一定找人搞你)。裁判官在听取双方律师的结案陈词后,将案件押后至9月3日下午裁决。
据香港“东网”报道,黎智英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吓罪表证成立后,不出庭自辩。裁判官于上周开庭听取双方律师的结案陈词后,把案件押后至今天(3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裁决。被告黎智英(72岁)被控于2017年6月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东方报业集团男记者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记者受惊。若被告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和罚款2000港元。
据了解,男记者早前出庭供称,指他于当晚在正常采访工作期间,远距离拍摄被告,遭被告“怒视”。该记者其后快将完成拍摄工作和收机,黎智英突然来到半米之外,用右手食指指向他,用粗口辱骂,并称“我一定会找人搞你”“我拍你照了”等。令该名记者心理受创,需向精神科医生求助。 前往首页>> |